關于發(fā)布山航涉及桂林航線客票特殊處置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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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21

尊敬的旅客:

為做好受廣西桂林持續(xù)強降雨影響旅客服務,協(xié)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,現(xiàn)發(fā)布山航涉及桂林航線進出港航班客票特殊處置方案,具體內容如下:

一、適用范圍

客票同時滿足以下三點:

(一)在2024年6月20日17時(含)前購買或換開產(chǎn)生新票號的山航324開頭的客票(包括里程獎勵客票);

(二)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4年6月19日(含)至2024年6月26日(含)之間桂林機場進出港的山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SC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。

(三)在2024年6月19日19時(含)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(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)。

二、變更及退票規(guī)則

若您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,請在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聯(lián)系原購票渠道、山航客服熱線95369或直屬售票處取消客票訂座,待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后,按如下規(guī)則辦理客票變更或退票。

(一)變更航班

在客票有效期內,首次變更至2024年7月3日(含)前相同航程的山航實際承運航班,免收變更手續(xù)費,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價差。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4年7月4日(含)以后的航班需依據(jù)客票使用條件辦理。

(二)退票

您在客票有效期內,可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。全部未使用的客票,免收退票手續(xù)費,票款及稅費全部退還旅客;部分使用的客票,應退票價按照自愿退票規(guī)則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價格及稅費后,免收退票手續(xù)費,余額退還旅客。

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,需按客

票使用條件辦理。

(三)變更航程及簽轉

如您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,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。

三、本通知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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